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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暢通,瀘州市公安局發(fā)布關于調整城區(qū)貨車限行規(guī)定的通告,對城區(qū)貨車限行規(guī)定進行調整?,F通告如下:
一、燃油貨車限行方案調整
(一)輕微型燃油貨車
對輕微型(車長小于6m,總質量小于4500kg)燃油貨車放寬通行時間,夜間(19:00-07:00)不再限行(一環(huán)路、沱江一橋、沱江二橋、沱江三橋、長江大橋除外),允許輕微型燃油貨車經我市城區(qū)道路進入城區(qū)。白天(7:00-19:00)按照入城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中型、重型燃油貨車
中型、重型(車長大于等于6m,總質量大于等于4500kg)燃油貨車放寬通行時間,夜間(19:00-07:00)不再限行(江南路(黃桷路至金順路)、一環(huán)路、沱江一橋、沱江二橋、沱江三橋、長江大橋、國窖大橋除外);白天高峰時段:07:00-09:00,17:00-19:00禁止城外貨運車輛進入城區(qū),已經進入城區(qū)的貨車要求立即駛離。
二、新能源貨車限行方案
(一)新能源貨車的界定
本通告中的新能源貨車特指辦理注冊登記懸掛了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貨車。
(二)輕微型新能源貨車
對廂式、封閉式的輕微型(車長小于6m,總質量小于4500kg)新能源貨車不限行。
(三)中型、重型新能源貨車
對中型、重型(車長大于等于6m,總質量大于等于4500kg)新能源貨車,與中重型燃油貨車限行方案一致。夜間(19:00-07:00)不限行(江南路(黃桷路至金順路)、一環(huán)路、沱江一橋、沱江二橋、沱江三橋、長江大橋、國窖大橋除外),白天高峰時段:07:00-09:00,17:00-19:00禁止城外貨運車輛進入城區(qū),已經進入城區(qū)的貨車要求立即駛離。
三、限行區(qū)域
(一)東面:以小市半邊街路口為界。
(二)南面:以長江大橋橋南路口為界。
(三)西面:以城西二環(huán)路以東為界。
(四)北面:以龍馬大道以南為界。
(五)同時,對于已辦理入城證的入城貨運車輛:禁止在城區(qū)停車場點以外的地方停車待貨;禁止在城區(qū)從事廣告宣傳活動。
(六)允許新能源貨車、中型廂式貨車、封閉式貨車、輕型貨車在持有入城證情況下避開高峰時段通行國窖大橋。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12月6日,.瀘州貨車限行規(guī)定